7月22日、26日,住建部再批復四川省、浙江省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
之前(7月19日),住建部已批復同意山東省、湖南省開展試點,為期3年(2019年--2021年)。
浙江省:杭州、寧波、紹興作為試點地區,杭州市臨安區、紹興市柯橋區作為農村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地區。
四川省:在成都、綿陽、廣安、宜賓、甘孜、涼山6個市(州)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
湖南省:確定長沙市、株洲市、婁底市、邵陽市、吉首市、岳陽市湘陰縣、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區為國家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城市(縣區)。
山東省:將濟南、棗莊、煙臺、濰坊、濟寧、日照、臨沂、聊城、菏澤等9個設區市及淄博淄川區列為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重點推廣地區。
1、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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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試點企業,核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證書(或優先推薦住建部核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證書),業務承攬范圍限鋼結構主體工程,同時核發建筑裝修裝飾專業承包一級,業務承攬范圍限住宅全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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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獎代補資金實施向試點項目傾斜,其中農村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試點項目原則上給予200元/平方米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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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鋼結構企業智能制造升級換代,大力開展“機器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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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推薦試點項目參評“錢江杯”和建筑工業化示范項目。
2、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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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優勢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企業在試點期間,轉型升級為總承包房建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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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開發主體結構、外墻、內墻及裝配式裝修等產品體系,每年新開發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專用產品不少于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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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用地納入供地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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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企業、高校、研發機構共同組建研發中心,支持研發中心申報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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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列入科技成果轉化鋼結構裝配式示范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項目轉化支持。
浙江省:
到2020年,全省累計建成鋼結構裝配式住宅500萬平方米以上,打造10個以上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示范工程,其中試點地區累計建成鋼結構裝配式住宅300萬平方米以上。
到2022年,全省累計建成鋼結構裝配式住宅800萬平方米以上,其中農村鋼結構裝配式住宅50萬平方米。
四川省:
到2022年,全省培育6—8家年產能8—10萬噸鋼結構骨干企業,培育2—3個鋼結構產業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培育10家以上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的新型墻材和裝配式裝修材料企業。
新開工鋼結構裝配式住宅500萬平方米以上。
文件原文: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
浙江省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的批復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報送浙江省推進裝配式鋼結構住宅試點工作方案的函》(浙建建函〔2019〕386 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省以加快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為著力點開展試點工作,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
二、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緊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 號)和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以解決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推廣過程中的實際問題為首要任務,確保試點工作各項任務目標如期實現,盡快探索出一套可復制可推廣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推進模式。
三、你廳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按照試點方案明確試點目標和重點任務,抓緊推進試點工作,并及時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做法。試點過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
附件:浙江省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工作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 年7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浙江省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 號)等文件精神,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推動浙江省由鋼結構大省向強省轉變,現就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落實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決策部署,穩步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發展,促進浙江省建筑業轉型升級。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推動相結合。適應市場需求,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的市場環境,激發開發、設計、生產、施工、材料、科研等企業在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中的內生動力,形成市場主體廣泛參與、協同配合、有序發展的局面。
堅持問題導向與創新驅動相結合。針對目前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存在的問題,推進機制和模式創新,加大技術攻關,支持新技術、新工藝、新功能應用,在推進試點工作中統籌解決推廣建設實際問題和共性難題,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體系。
堅持因地制宜與統籌推進相結合。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產業基礎以及多層次多樣化建筑需求,在重點地區率先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工作,因地制宜推進輕鋼結構在旅游度假、農村自建住房中的應用,以點帶面,形成局部推動整體,整體帶動局部的工作格局。
堅持系統構建與聯動推進相結合。總結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建立健全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標準技術體系、生產體系、市場監管體系和監測評價體系。優化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全產業鏈的集成技術,實現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與住宅全裝修聯動發展,帶動建筑鋼材、智能化裝備等上中下游協同聯動發展。
(三)工作目標。發揮浙江省鋼結構產業集聚優勢,通過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解決制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發展的實際問題,建立健全符合具有浙江特色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標準規范體系,提升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實施比例,力爭把浙江省打造成為國內領先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產業基地、企業集群和研發高地。
到2020年,全省累計建成鋼結構裝配式住宅500萬平方米以上,占新建裝配式住宅面積的比例力爭達到12%以上,打造10個以上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示范工程,其中試點地區累計建成鋼結構裝配式住宅300萬平方米以上。
到2022年,全省累計建成鋼結構裝配式住宅800萬平方米以上,其中農村鋼結構裝配式住宅50萬平方米。
二、試點范圍
本次試點工作選取杭州、寧波、紹興作為試點地區,杭州市臨安區、紹興市柯橋區作為農村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地區,探索建設輕鋼結構農房示范村1—2個。
各試點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推薦信用良好、具有相關技術能力和廠房裝備的鋼結構專業承包一級企業和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企業作為試點企業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認定。
其他地區可推薦擬參與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項目建設的鋼結構專業承包一級企業和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企業作為試點企業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認定。
試點地區可推薦3—4個試點項目、其他地區可推薦1—2個項目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認定。
三、試點內容
(一)推動試點示范。在試點地區保障性住房、搬遷安置房、商品住宅、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等和浙江省的未來社區住宅項目中明確一定比例的項目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具體比例由試點地區在試點方案中明確。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鼓勵農村危房改造、山區遷建安置農房等采用鋼結構,引導廣大農村居民自建住房采用輕型鋼框架結構、低層冷彎薄壁鋼結構等鋼結構體系建設。各地按照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示范性強的原則,分年度落實好試點示范項目。
(二)完善標準體系。不斷完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通用標準和技術體系,集中力量攻克防火防腐、隔聲防水、節點連接等核心技術,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技術體系。推動鋼結構部品構件標準化,助推鋼結構企業生產適宜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部品構件。支持企業編制鋼結構裝配式住宅企業標準,鼓勵社會組織編制團體標準。
(三)推動技術創新。不斷提高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設計和管理水平。推行標準化設計,提高設計單位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集成設計能力。推動鋼結構生產線技術升級和制造模式創新,重點推進如建筑信息模型(BIM)、自動加工焊接裝配等技術在鋼結構裝配式住宅中的運用,提高行業高端制造水平。強化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部品部件應用芯片識別和二維碼識別等技術,實現信息化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
(四)打造產業集群。加快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上下游聯動,引導鋼鐵生產企業優化調整產業結構,開發高性能防火、防腐產品和標準化建筑用鋼。推動鋼結構生產線技術升級、制造模式創新,加快鋼結構企業智能制造升級換代,大力開展“機器換人”。加強生產能力建設,優化生產力布局,積極推進鋼結構產業化基地建設。引導配套部品生產企業開發適宜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的技術和產品。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原則上必須以裝配式裝修交付,推進結構保溫裝修一體化、全裝修與整體廚衛一體化等成套技術應用。
(五)創新組織模式。大力提倡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項目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工程總承包方式建設,加快工程建設組織模式變革,健全與工程總承包的發包承包、施工許可、工程造價、竣工驗收等配套制度,實現工程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及采購的統一管理和深度融合,優化項目管理方式。培育裝配式建筑全過程工程咨詢,政府投資工程應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非政府投資工程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六)加快人才培育。加大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全產業鏈的人才隊伍培育建設力度,推動形成政府引導、多方面參與的多元化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技術技能培訓模式,加快培育一批滿足發展需求的多層次專業人員,重點培養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設計類人才。積極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人才知識更新、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一線工人技能競賽等工作,不斷提高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項目安裝、加工等環節產業工人的技能技術水平。
四、工作步驟
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認定各試點地區上報的試點企業和試點項目,并召集各試點地區和試點企業,動員部署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工作。各試點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方案制訂具體實施細則,全面部署試點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9年10月—2022年10月)。各試點地區和試點企業按照試點方案及實施細則,精心組織,認真落實,積極開展試點工作,完成試點任務。同時試點實施階段應強化監管,加強過程評估,及時組織觀摩交流推廣。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組織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梳理在開展試點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試點工作取得成效和經驗,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的意見和建議。對試點地區完成試點工作出色的,在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各地市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試點地區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提出試點工作目標和任務,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市場培育和政策引導,做好指導和服務保障工作,確保試點工作有效推進。
(二)加大政策扶持。對試點企業,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依申請核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證書(或優先推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證書),業務承攬范圍限鋼結構主體工程,同時依申請核發建筑裝修裝飾專業承包一級,業務承攬范圍限住宅全裝修。對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經依法批準后,可作為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進行邀請招標。支持試點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優先申報建設科技建筑節能項目計劃,優先享受省級建設專項資金資助。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設計、制造和施工企業等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相關課題研究,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相關科技創新扶持政策或專項資金支持。優先推薦試點項目參評“錢江杯”和建筑工業化示范項目。浙江省財政建筑工業化以獎代補資金實施向試點項目傾斜,其中農村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試點項目原則上給予200元/平方米獎勵。
(三)發揮協會作用。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行業信息交流、教育培訓等方面的作用,服務引導企業參與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項目建設,組織行業專家開展相關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技術創新課題研究,為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服務。
(四)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提升公眾對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綠色、環保、節能優勢的認知度,營造社會關注、支持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發展的良好氛圍。
(五)做好跟蹤評估。加強對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工作的跟蹤管理,對試點過程進行動態管理,及時評估試點工作開展成效,總結試點經驗,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為全面推進浙江省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奠定基礎。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四川省
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的批復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報請審定<四川省推進裝配式鋼結構住宅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請示》(川建〔2019〕5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省以加快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為著力點開展試點工作,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
二、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緊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和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以解決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推廣過程中的實際問題為首要任務,確保試點工作各項任務目標如期實現,盡快探索出一套可復制可推廣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推進模式。
三、你廳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按照試點方案明確試點目標和重點任務,抓緊推進試點工作,并及時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做法。試點過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
附件:四川省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工作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7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四川省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落實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工作部署,加大扶持引導,穩步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推動建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體系,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化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問題導向,以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為抓手,加快住宅建設建造方式改革。加強政策扶持引導,打造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產業集群,培育鋼結構裝配式骨干企業,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體系建設,形成可推廣的試點經驗,促進建筑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加強引導,統籌推進。制定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發展規劃和實施路徑,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多部門協同推進機制,引導市場主體開發建設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統籌建設鋼結構裝配式產業基地,科學配置產能,帶動上下游產業同步發展。
(二)完善體系,科學推進。鼓勵研究開發與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相關的技術、標準、工法,建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技術體系、標準體系、市場監管體系和質量評價認定體系,加快形成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發展的市場機制和發展環境。
(三)試點示范,引領推進。以試點城市和示范基地、示范項目為引領,推進重點領域和優勢區域率先發展,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試點工作經驗,推動建立成熟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體系。
三、試點目標
在成都、綿陽、廣安、宜賓、甘孜、涼山6個市(州)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推動形成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發展模式。到2022年,全省培育6—8家年產能8—10萬噸鋼結構骨干企業,培育2—3個鋼結構產業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培育10家以上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的新型墻材和裝配式裝修材料企業。新開工鋼結構裝配式住宅500萬平方米以上。
四、試點任務
——發揮應用類產業基地帶動作用。應用類產業基地每年新開工示范項目不少于1項,以示范項目為依托,加大研發資金投入,年度研發資金投入達到營業收入1%。在整合研發、部品部件制造、配套產品生產等相關能力基礎上,形成1—2項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技術體系和不少于5項施工工法。
——發揮研發類產業基地技術引領作用。圍繞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關鍵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標準化等方面開展技術攻關,形成適合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發展的技術體系。鼓勵企業、高校、研發機構共同組建研發中心,支持研發中心申報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中心。研發類產業基地每年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相關研究課題不少于3項。
——引導制造類產業基地開發適合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應用的產品體系,重點開發主體結構、外墻、內墻及裝配式裝修等產品體系,形成系統性強、相互配套的標準化產品體系。制造類產業基地年度研發資金投入達到營業收入1%,每年新開發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專五、重點工作
(一)加強示范引領。積極穩步推進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在保障性住房、易地扶貧搬遷、新農村建設、農村住房建設試點、農村危房改造、農房抗震試點等住宅建設項目應用,引導和推動商品住宅建設項目積極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在涼山、甘孜等地震高烈度地區農村農房、民宿低層建筑中推廣采用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在宜賓長寧地震災后重建農房建設中試點建設鋼結構裝配式農村住宅。
(二)培育產業集群。加強扶持引導,培育一批集設計、生產、施工一體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骨干企業。加快工程建設組織模式變革,推行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工程總承包方式建設。引導鋼鐵企業和省內規模較大、技術能力較強的新型墻材、建筑材料、構配件等生產企業向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配套產業轉型,開發與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配套的新型節能、綠色環保建筑材料,建立建筑主體與配套產品完整產業鏈。
(三)加強科技創新。鼓勵鋼結構企業及其配套建材生產企業與設計、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技術合作,建立鋼結構產業領域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構建鋼結構科技創新產學研聯盟。研究符合抗震設防、綠色節能標準要求的建筑結構體系,開發設計標準化、模數化、信息化、智能化的配套軟件,注重生產和施工技術研發創新。通過試點解決困擾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突出問題,逐步形成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的成熟技術體系。
(四)完善標準體系。結合國家、行業、企業標準和四川省大部分地區高地震烈度特點,加快建立完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標準體系,推動鋼結構構配件標準化。制定完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設計、構件生產、裝配式施工、裝配式裝修、鋼結構養護、質量檢驗、工程驗收和評價認定等地方標準和圖集,為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提供標準支撐。
(五)加強質量安全監管。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項目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責任。建立健全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性能評價認證等制度,強化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項目防火、防腐、隔音等質量管理。組織專家對試點項目建設全程指導和評估,形成成熟的裝配式鋼結住宅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專業人才培養體系,培養適應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發展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人才和產業技能工人,形成多層次的專業人員梯隊。通過專題講座、業務培訓、繼續教育等多種方式,提高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
六、政策支持
(一)土地支持。在土地供應中,將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用地納入供地條件,根據供地條件按照項目進度和時序優先保障用地。社會投資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項目,參照《四川省關于推進鋼結構應用與發展的實施意見》相關政策執行。
(二)科技創新扶持。統籌協調綠色建筑、產業發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外經外貿、節能減排、人才引進與培訓等專項資金。對列入科技成果轉化鋼結構裝配式示范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項目轉化支持。
(三)財政支持。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統籌協調科技計劃項目資金,圍繞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相關關鍵技術攻關,支持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科技公共研發平臺、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支持并鼓勵國家鋼結構技術研究中心在四川省設立鋼結構研究分支機構,大力推廣和使用釩鈦鋼優質建筑鋼材。
(四)行政許可支持。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依規規范行政許可事項,優化鋼結構裝配式行業發展環境。支持優勢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企業在試點期間,轉型升級為總承包房建資質。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設的房地產項目,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允許將鋼結構預制構件投資生產納入進度考核。
(五)加強運輸管理。依法依規加強對鋼結構構件成品、原材料運輸運價管理,嚴禁價外收費。對大件特種運輸企業收取的道路損失補償費、事故車輛拖車費、貨站操作費和安檢費、碼頭閘口費進行清理規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產業發展是促進建筑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參與的組織領導機構,強化對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工作統籌協調,確保試點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形成可推廣的試點工作經驗。
(二)加強技術指導。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立由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產業專家委員會,分行業設立設計、部品、施工等專家小組,負責標準編制、項目評審、技術論證、性能認定等方面技術把關和服務。支持四川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協會開展行業論壇和技術交流,擴大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影響力。
(三)積極引導宣傳。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大力宣傳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的重要意義,讓公眾更全面了解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對提高建筑安全、提升建筑品質、環境保護等方面積極作用,提高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在全社會中的認知度和認同度。